我做过几年科技媒体记者,然后去了一家公司做PR,在我写稿的那几年里,我和大部分同行都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:日常跑会,采访,写稿,梦想着有一天自己的稿子能够十万加,然后自己在圈子里扬名立万。
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 纵使这样,我还是热爱我这个投资人角色以及这个角色在社会的延伸的价值。 《英雄联盟》凭借着简化《Dota》的操作模式,吸引了一大批的小白玩家,但本质上来讲,《英雄联盟》主要吸引的还是玩家而已,而不是根本不玩游戏的人群。